遵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《关于连霍高速(G30)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第XWJD-4标段投诉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新交函〔2018〕339号),招标人决定取消XWJD-4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,并拟将本合同依序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。现予重新公示:
标段 |
排序 |
单位名称 |
预期中标价(元) |
XWJD-4 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(取消中标资格) |
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
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|
101,571,119.19 |
|
第三中标候选人 |
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|
101,571,120.00 |
公示期为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 30日。
1、异议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
联系电话:局招标业务部门0991-5283107、5283057
2、投诉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,可按规定向行政监督(纪检监察)部门投诉。
联系电话:0991-5281014(行政监督)
5281407(厅纪检监察)
5283027(局纪检监察)
附件: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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